一、企業拆遷賠償金怎么算的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規定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二十二條規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周轉用房。
第二十三條規定對因征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二十七條規定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后,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這些規定當然適用企業拆遷。
二、拆遷補償要什么資料
1.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申請表;
2.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申請報告;
3.項目立項文件與政府簽訂協議等相關材料;
4.征地費用及補充耕地初步方案、補充耕地資金引入預算說明或證明材料;
5.標明用地范圍和補充耕地位置的土地利用現狀圖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
6.預審機關需下一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出具的有關意見或說明材料。
三、企業拆遷補償款要交所得稅嗎
不需要納稅,拆遷補償款不在國家稅務總局確定的征稅范圍內。目前應當納稅的稅款有企業所得稅,即根據搬遷方案,企業在異地重建后恢復原狀或者變更新的生產經營業務的,用搬遷、處置所得購置或者新建固定資產及其土地使用權或者與搬遷前性質、用途類似,或者改造其他固定資產,或者進行技術改造,安置職工的,允許將搬遷、處置收入扣除固定資產置換、改良費用后的余額予以轉移,技術改造支出和安置職工支出,計入企業應納稅所得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