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公司注銷流程是到工商局注銷備案、預約國稅、地稅注銷、辦理工商注銷、攜帶相關注銷資料到銀行辦理賬戶注銷,最后注銷公章財務章法人私章,公司注銷合伙人分伙需要提出清算方案,分配債務。
一、合伙人公司注銷的流程
合伙人公司注銷流程:
1.申請
2.審查
3.受理
經對申請人提交的登記申請審查,企業登記機關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1)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2)申請材料齊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但申請材料需要核實的,予以受理,并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核實的事項、理由及時間。
(3)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允許有權更正人當場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處簽名或者蓋章、注明更正日期;經確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友情提醒,有權更正人是指申請人或者經申請人明確授權,可以對申請材料相關事項及文字內容加以更改的經辦人員。
二、公司注銷合伙人如何分伙
公司注銷合伙人分伙是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擬定提出清算方案,報股東會討論通過或者主管機關確認。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條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的規定予以解散。
三、合伙企業應當解散的情形
合伙企業注銷的條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第八十五條 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2.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3.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5.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6.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