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農村土地的補償是需要支付足額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其他地上附著物的費用、社會保障費用等。土地征地補償費不可以繼承,是不屬于遺產繼承范圍內。
一、承包農村土地如何補償呢
承包農村土地的補償是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二、土地征地補償費可以繼承嗎
土地征地補償費一般不適用于繼承。因為遺產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蓄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等個人合法財產,一般不具有人身屬性。而土地征地補償費具有較強的人身屬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三、征地補償費分配糾紛的解決原則
1.公平合理的原則,貫徹平等;
2.男女平等的原則,注意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
3.有利農民生產積極性的原則,充分尊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自治權;
4.著重調解的原則,著重調解是處理民事糾紛的基本原則和重要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