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錢不還會被刑事拘留嗎
欠錢不還一般不會被刑事拘留的,屬于民事糾紛,雖然違法但并無犯罪。但當事人應該及時還款,盡快清償債務。如果債權人向法院起訴,而當事人拒不按判決書的規定還款的,則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五條對個人的罰款金額,為人民幣十萬元以下。對單位的罰款金額,為人民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拘留的期限,為十五日以下。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機關看管。在拘留期間,被拘留人承認并改正錯誤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提前解除拘留。
二、欠錢不還會連累親戚嗎
欠錢不還一般不會連累親戚。通常情況下,債務由債務人本人清償,其親戚并不承擔清償責任。債務人的親戚需要償還債務的特殊情形有:
1.債務人死亡了,其親戚繼承了遺產的,需要以繼承的遺產為限度清償債務人的債務。
2.債務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能力償還債務的,親戚作為其監護人,需要償還債務人所欠的債務。
三、欠錢不還被起訴會上征信嗎
欠錢被起訴后是有可能上征信的,要看是否滿足條件,具體如下: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1條規定: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