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房屋應該怎么出售
出售共有房屋的,一般應經共有人同意。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房產的行為一般認定為無效,當事人可以收回房權;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并辦理產權登記手續的應當認定為有效,當事人有權請求對方按其所占份額予以賠償。共有房屋應該怎么出售的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條共有人約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維持共有關系的,應當按照約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請求分割;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礎喪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時可以請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第三百一十一條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一)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二)以合理的價格轉讓;(三)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