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傷傷殘鑒定等待期多久
工傷傷殘鑒定等待期一般是60日。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職工發生工
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后,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鑒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鑒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托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
二、工傷鑒定需要醫生出具什么證明嗎
工傷鑒定需要醫生出具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除此之外,申請工傷鑒定還需要提交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在我國工傷鑒定作用是什么
1.工傷認定涉及到工傷保險的賠付,是程序性規定。為了減少工傷認定的混亂和弄虛作假,增加權威性,現在基本上都是政府指定的工傷鑒定專門機構來進行鑒定。
2.因為發生工傷的損失傷害得到的賠償和待遇,如果不經過工傷認定,就不會承認你是工傷,工傷保險不會給你任何待遇和賠償。
3.嚴重的問題是之后出現嚴重的情況又超過申請工傷認定的時效,那么就不能好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