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工作類型有很多種,其中也包括了一些在幼兒園工作的員工。在幼兒園工作因為面對的都是一些不懂事的小孩子,所以工作壓力非常大。如果老師承受不住壓力,那么就有可能會辭職工作。有些人在辭職之后園長不給員工開工資。那么幼兒園不給工資怎么辦?下面我們請小編給我們介紹下。
一、幼兒園不給工資怎么辦
第一步,打電話給園長,電話開錄音,盡量引出他說欠你工資的事實。
第二步,搜集證據,一切能夠證明你在那干過的證據。
第三步,沒簽合同的話,是不存在使用期的。
二、幼兒園不給老師簽勞動合同怎么辦
老師遇到幼兒園不給簽勞動合同時可以拒絕與該幼兒園建立勞動關系,《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三、補簽勞動合同的危害
(一)新勞動合同法要求用人單位與員工必須以書面方式簽訂勞動合同,公司如果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將法律風險/法律后果。
(二)無法約定勞動者的試用期。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對新招員工就難以約定試用期,直接招用,不僅需要增加試用期期間的支出,而且容易帶來用人風險。
(三)難以穩定員工和技術人員。如果用人單位不簽勞動合同,職工可以說走就走,無需提前一個月打離職報告,法律不追究其責任。技術人員也同樣。如果用人單位與技術人員不簽訂勞動合同,不僅可以說走就走,還無需承擔培訓費用。
(四)難以保護商業秘密。每個企業或多或少有商業秘密,不簽勞動合同,無法通過勞動合同增加條款,很難保護企業的商業秘密。
(五)難以進行競業限制。企業要對勞動者進行競業限制,主要針對高技能人才,不簽訂勞動合同,無法通過勞動合同作出競業限制,采用其他辦法很難收效。
(六)可能導致被迫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秳趧雍贤ā返谑臈l第三款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被迫與勞動者簽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利益將造成較大影響。
(七)在勞動爭議處理中企業十分被動。不簽勞動合同,責任主要在是企業。一旦產生勞資爭議,企業拿不出重要依據——勞動合同,違法在先,按照法律規定,必須承擔諸多不利后果。
以上就是小編針對幼兒園不給工資怎么辦的介紹,在面對不給開支的情況我們可以采取協商的辦法,同時也可以通過法律來起訴。如果您所在的單位也面臨著不給開支的情況,那么也可以讓律師為您提供幫助。